破产文书
本院根据文物出版社印刷厂的申请于2010年7月 22日裁定受理北京万恒盛业电子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10)朝法特清算初字第25938 号,并指定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北京万恒盛业电子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大街甲61号红都商务中心6层B1-616,邮编:100011,电话:01064522108,01064522112/13/14……20,传真:01064522107)申报债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报刊及版面: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刊登日期: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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